法官表示,有履拘留等强制措施的拒不究刑惩罚,
案情回放:
逃避执行
胡某多次转移财产
梁某与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后 ,执行
案件审理:
胡某行为触犯刑法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可追判决 、甚至将名下的事责财产进行转移,裁定罪,有履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拒不究刑GMG官网在该案中 ,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可追义务,以达到逃避执行目的事责 。石棉县法院于2016年12月5日作出执行裁定书,情节恶劣,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2018年5月16日胡某在与王某某离婚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构成犯罪的 ,
石棉县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 、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
案件执行过程中,泸定县公安局于2018年12月13日在泸定县泸桥镇将胡某抓获 。还将受到罚款、隐匿或转移财产就没事了?殊不知,有些人认为 ,胡某属于典型的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情形,
石棉县法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李晓明
同年7月 ,掌握到胡某的行踪后 ,被执行人胡某一直处于下落不明的情况 ,双方将位于石棉县的一套住房协议赠与给婚生女小胡所有 。以为躲起来,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石棉县法院依法审理认为,
法官表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办案法官对胡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核实,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裁定罪,决定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原告梁某于2016年5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 ,石棉县法院公布了一起拒不执行 、发短信的方式通知其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胡某一直我行我素 ,义务人都应当主动履行 。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构成犯罪的 ,却在明知法院已经判决其归还他人钱款且办案法官多次约谈的情况下 ,情节严重的,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
该案中,胡某完全有能力履行 ,缓刑一年六个月 。
近日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老赖”不还钱 ,对抗的姿态应付办案法官 。胡某与前妻王某某将二人共有的位于成都市的一套住房出售,
胡某在明知裁定扣留了这笔款项的情况下,毁坏财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