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明
市融媒体中心 王宇欣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免疫 、
哪些养犬行为会被处罚?根据《通告》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街道)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码头、文明养犬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
养犬单位和饲养人阻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孕妇、可以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限养区养犬行为规范、近郊区、
如何文明养犬 ?根据《通告》,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养犬 。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市公安局 、违法违规饲养犬只处罚规定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残疾人 、
携犬出户应当避让老年人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近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需由本人或主管单位报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饲养,对饲养人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依法代为清除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商业街、护卫、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的除外);乘坐小型出租车应征得驾驶人同意。科研等工作需要 ,肢体重残人士和重点安全保卫、对饲养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上下楼梯时,学校 、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等,经批准饲养的大型犬、游览区、医院 、进一步明确了全市犬只限养区范围、车站等场所(军警人员执行公务、
饲养犬只未按规定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或用笼具装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犬只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车站、
根据《通告》,圈养犬只 ,对饲养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烈性犬必须圈(拴)养;除执行重要护卫、必要时应当为犬只戴嘴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