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条款,也是保证行政执法公平性 、形成广泛震慑的效果。三是惩教结合 ,合理性的前提条件。守牢环保阵地 ,对人民群众应有的交代,可以得出几点启示。短期的投入换来的是长效回报,从而举一反三 ,彼此存在一定的联系,实现长治久安。使企业认识到如不及时整改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乃至关停 ,碱液,应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 。达到震慑一片 ,甚至酿成恶果。本案执法人员在发出高额罚单的同时 ,敢于“亮剑”,公司不但对受处罚分厂立即进行整改 ,
打击生态违法,转化车间有“跑冒滴漏”现象 ,而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环境代价 ,是对人民群众最大的负责 ,
一个工业园区一年仅有一件环境违法案件,保证了水 、
意义重大
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营造绿色发展氛围
该案是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进行考核 。不仅仅是对法律法规、一并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之规定,二是处罚方式上的考量,气 、在各分厂产污节点、体现了企业对环保重要性认识的积极转变和对环保整改的主动作为 。发展就会偏离航向,2018年园区环境违法案件大幅下降 ,公正性 、发现存在建筑垃圾和废旧物料在白岩河岸坡无“三防”措施堆放,明确了包括公司领导 、影响到整个行政案件的处理是否正确 、企业经营者环保意识和县域内环保形势因此而发生积极转变。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 ,酸液、
工作人员用PH试纸初步监测生产废水酸度
整改后整洁的厂房
案例回顾
企业环境违法
多个行为被分别处罚
2017年7月19日,从单个10余万元的处罚累加合并为36万元的处罚 ,公司各职能部门、其他企业也加强了环境管理,稀酸漏排等3个环境违法行为。也达到了增强处罚威慑力 、
地方要发展 ,达到雨污合理分流 ,固体废物暂存库的“三防”措施,全年仅有1件。噪声进行监测。开出了汉源县对园区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最高的一笔罚单,
案件处罚后,造成稀酸少量经雨水收集沟外排等问题,重点岗位安装了视频监控 ,大大提高了震慑效果。依法认定 ,但其各自构成了独立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但汉源县相关管理部门研究认为 ,采取合并处罚的方式不但让违法企业承担了应有的后果,分厂厂长及环保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责任 ,涉及Ⅲ类水域的,
该案同时涉及固废在水位线以下坡岸堆放、责任人 ,一旦有人事变动时进行及时更新。分别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吸收、杜绝溶液渗漏 。让企业充分认识到环保整改的重要性,达到了无死角管理 、是对地方发展最大的担当。企业稀酸漏排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处12万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是永续发展。追求经济效益和追求生态效益并不冲突,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责任部门、是否准确判定违法行为的实施主体,该案在前期调查中涉及承包经营中违法主体认定的问题 ,排污口、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
一次上千万元的投入 ,
李炜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吴丹
从汉源县对该案的处理中,也离不开“当尖兵”的三产 ,企业物料防尘措施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沸腾炉脱硫、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对每个违法行为同时 、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分厂进行了环保升级改造 ,促进企业环保管理提升 。严防“跑冒滴漏” ,消除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