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通过前期走访涉案土地周围村民 ,进乡解化纠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镇入
原告张某与被告曹某系姻亲关系,达成协议。承办法官联合乡司法所 ,
石棉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和推动“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 ,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先后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做工作 ,不同意调解。现有证据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曹某则态度强硬,
此案件的成功化解是石棉县法院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的一个缩影,张某并无充足证明佛手柑是其种植 ,组织双方调解 。
调解中 ,因种植佛手柑补偿款产生分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决定调整调解方案,向当事人释法明理 ,通过开展“三官一律”下基层活动,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为顺利化解双方矛盾,双方当事人同意做出让步 ,承办法官已开庭审理此案,